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 十馀年,天下和洽, 而固当改 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 事仪法,色尚 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 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 ,谦让未遑也。诸 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 说皆自贾生发之 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 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 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 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